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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交流办公室职责
2015-09-09 14:47     (点击: )

一、制定学校学术交流的年度计划、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积极建立和保持与境内外大学、教育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联系,开发和推进交流与合作项目,拟定并执行交流合作协议。

三、负责各类项目的联络、审核、报批及相关的管理协调工作。

四、制定学院组团培训计划,并负责报批、出国(境)手续的办理及行前外事纪律教育。

五、负责接待活动的策划、实施,对外来参观、访问、讲学、合作研究、参加交流人员的审核与管理工作。

七、负责短期外国专家及教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港澳台学生、外国留学生的相关涉外(港澳台)事务工作,协调港澳台学生、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和管理工作。

八、负责学术会议的审核、报批及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来访团组、专家学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络、接待工作。

十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外的宣传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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